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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短訊!租“大奔”請代駕開上高速,大學生花了4萬多!法院宣判

時間:2023-04-21 13:34:17    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訊 這恐怕是珠海大學生小唐和好友請到的“最貴”代駕:因擔心駕駛不熟練,專門請代駕駕駛租來的“大奔”上高速,結果代駕開車致三車連撞追尾,盡管代駕負全責,但小唐也因此被租車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約15萬。案件結果如何呢?


(資料圖)

大學生租車惹來官司

審理該案的珠海市香洲區(qū)人民法院介紹,2021年12月5日,大學生小唐以1243/天的價格,向宏某公司租了一臺“大奔”。合同約定,在租賃期間未經(jīng)宏某公司允許,小唐不得擅自將車輛出借給第三人駕駛。

但小唐并未遵守約定,于同年12月11日將車借給沒有駕照的好友。為了安全,好友又找來一名代駕,由代駕駕駛租來的車輛上高速,結果發(fā)生三車連撞追尾事故,代駕負事故全責?!按蟊肌边M廠維修了82天,維修費高達11.9萬余元。事故發(fā)生后,小唐的好友向宏某公司賠付了4萬元。

事情到此還沒完,不久小唐就被宏某公司以其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車輛出借給第三人使用,并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為由,索賠汽車加速折舊費、停運損失以及律師費共計約15萬元,扣除其好友賠付的4萬元后,仍需賠償10.28萬余元。

大學生:找代駕意在降低風險

在法庭上,小唐解釋,其租來的汽車系非營運車輛,宏某公司違反行政管理規(guī)定將該車輛用于出租,汽車租賃合同應當無效,且合同中關于加速折舊費、停運費的條款是格式條款,不得轉借的條款也限制了自己作為車輛使用人的支配權利,宏某公司也未作提示或說明,當屬無效。

小唐同時表示,事故發(fā)生時自己正處在駕駛證實習期,好友又沒有駕照,兩人都不能駕車上高速。代駕無論從駕駛年限還是駕駛熟練度都優(yōu)于二人,找代駕恰是為了降低安全風險,并認為法院應當駁回租車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需賠償4萬多元

香洲法院審理認定,宏某公司將非營運車輛用于出租雖違反國家對汽車租賃行業(yè)的管理規(guī)范,但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影響合同效力。案涉合同雖是宏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但“不得轉借”、“加速折舊費”、“律師費負擔”等約定,并沒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格式條款提供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內容,仍屬有效條款。

法院同時認定,合同約定小唐不得轉借車輛給第三方使用系為固定承租使用人以保障車輛正常行駛,小唐未經(jīng)宏某公司同意將車輛出借給他人屬違約,該車被他人使用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重大損失,小唐應當依約支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和律師費。因小唐好友已賠付4萬元,抵扣后小唐還應向宏某公司支付汽車加速折舊費859元。由于案涉車輛并非營運車輛,不應產(chǎn)生營運收益,法院對于宏某公司關于停運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采寫:南都記者楊亮 實習生楊怡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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