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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下“仙人跳”陷阱毆打搶劫男子 5名未成年人獲刑

時間:2023-02-28 13:23:39    來源:華商網(wǎng)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設下“仙人跳”陷阱,將被害人約到房間索要財物并毆打,三天后即被抓獲。日前,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灞橋區(qū)法院獲悉,五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2021年5月23日,被告人武某糾集被告人衛(wèi)某、張某(已判刑)、劉某(另案處理)三人,脅迫被告人馮某等三人(包括兩名女性)入住西安市某小區(qū)房屋內(nèi),組建專門的微信群用于溝通聯(lián)系,商定由馮某等人通過交友軟件聯(lián)系男性聊天,以提供有償性服務為由約男性前往酒店見面騙取嫖資,若男性不愿給錢,再由武某等人進入酒店房間內(nèi)采用毆打方式劫取其財物。

2021年5月24日凌晨1時許,馮某按照武某安排將被害人賈某約至房間后,找機會在微信群里發(fā)送信息。收到信息后,武某立即使用密碼打開房門,衛(wèi)某等六人先后進入房間,向賈某索要財物及手機密碼,期間武某等人對賈某實施毆打,衛(wèi)某趁機搶走賈某的手機1部及打火機1個,后七人逃離現(xiàn)場,賈某報警,公安機關于5月27日將武某等七人抓獲。經(jīng)法醫(yī)學鑒定,賈某因傷致顱腦外傷、右頂部頭皮裂傷、胸腹部閉合性損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其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灞橋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武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同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五名被告人與同伙按照各自分工,有組織、有預謀的對被害人實施搶劫行為,期間還使用多種工具毆打被害人,其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惟被告人武某等五人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自愿認罪認罰,且在親屬協(xié)助下積極賠償被害方損失并取得諒解,依法應從輕處罰。遂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判處被告人武某等五人犯搶劫罪,分別判處二年又八個月至一年又四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8000至3000元不等罰金。

華商報記者 寧軍

關鍵詞: 進入房間 從輕處罰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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