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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遞!明確防御措施 西安新版氣象災害防御辦法3月施行

時間:2023-02-24 21:22:11    來源:華商網    

2月24日,西安市人大常委會舉行《西安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fā)布會?!稐l例》明確了氣象災害的防御措施,根據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需要,可采取交通管制、停產停課、疏散人員等措施,鼓勵全民參與防災減災?!稐l例》將于3月1日起施行。

出現(xiàn)干旱、突發(fā)性公共污染事件時 應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yè)

《條例》按照西安市易發(fā)多發(fā)的氣象災害類別,主要對大霧、霾、暴雨、水隱患、大風、高溫等氣象災害的預防措施進行了規(guī)范,并按照易受氣象災害直接影響的特殊行業(yè)領域,重點對關系農業(yè)生產、旅游景區(qū)、交通、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氣象災害預防措施進行了規(guī)范。


(相關資料圖)

《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出現(xiàn)氣象災害的,應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yè):(一)已出現(xiàn)干旱,預計旱情將會加重的;(二)可能出現(xiàn)嚴重冰雹天氣的;(三)發(fā)生森林火災或長期處于高森林火險時段的;(四)出現(xiàn)突發(fā)性公共污染事件的;(五)其他需要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yè)的情形。

此外,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場所和設施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防雷標準的規(guī)定,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

公民有義務參與氣象災害防御活動 并做好應急準備

《條例》規(guī)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參與氣象災害防御活動,及時獲取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做好應急準備。氣象災害發(fā)生后,依法服從有關部門指揮,開展自救互救。

危害氣象設施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復原狀或者未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由氣象主管機構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對違法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擠占、干擾依法設立的氣象無線電臺(站)、頻率的,依照無線電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罰。

根據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需要 可采取交通管制、停產停課、疏散人員等措施

《條例》規(guī)定,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xié)助維護社會秩序。情況緊急時,所在地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企業(yè)、學校等單位應當及時動員并組織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轉移、疏散。

市、區(qū)縣人民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一)標明危險區(qū)域,劃定警戒區(qū),實行交通管制:(二)決定停產、停工、停課;(三)轉移、撤離或者疏散易受氣象災害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四)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五)臨時征用房屋、運輸工具和通信設備等;(六)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衍生、次生災害;(七)搶修被損壞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交通、通信等公共設施;(八)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實施醫(yī)療救護和衛(wèi)生防疫等保障措施;(九)組織單位和個人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救助服務;(十)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十一)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華商報記者 王煜鑫

關鍵詞: 氣象災害 人民政府 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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