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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有什么不同內容?精神損害賠償有哪些法律依據?

時間:2023-06-21 13:53:20    來源:法律專家網    

精神損害賠償的依據是什么?精神損害賠償依據內容有哪些不同?

精神損害賠償依據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而有所不同

因為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qū)別,所以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時應當區(qū)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的不同情況而定。

1、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qū)、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qū)分城市和農村。

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

其具體賠償數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侵權行為手段、情節(jié)、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jiān)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

鑒于各地經濟發(fā)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

關鍵詞: 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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