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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員工連續(xù)加班 青島甫林電子被人社局處罰

時間:2018-09-29 10:27:12    來源:信網    

近日,青島膠州的王先生向信網反映(0532-80889431),他所工作的公司青島甫林電子有限公司近半年內強迫工人加班,并且加班的時常遠遠超過了國家要求的每月36小時。青島甫林電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的確存在加班的情況,但都是員工自愿的。對于具體的加班時長,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王先生2017年進入青島甫林電子有限公司,期間一直在車間工作。據他反映,從他入職后開始,公司便頻繁要求員工加班,以至于員工們幾乎每天都要加班2個小時以上。“公司要我們簽自愿加班協(xié)議,協(xié)議里寫的是加班到七點半,但實際下班時間都在九點之后了。”

“公司還要求員工周六周天都去上班,如果不來按曠工處理。”王先生表示,由于長期的加班,不少員工的生活都受到了影響。大家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始終得不到徹底解決。“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公司每個月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但我們現(xiàn)在每月的加班時間至少超出法律規(guī)定的一倍。”王先生說道。

青島甫林電子有限公司位于青島膠州市南關辦事處工業(yè)園,是一家生產汽車電子配件產品的公司。信網聯(lián)系到該公司,工作人員承認,公司的確存在加班的情況。“因為收入是與工作量掛鉤的,所以有的員工自愿加班,而且加班的員工都簽了自愿加班協(xié)議,不愿意的公司也不會強迫。”工作人員稱員工的加班時間與酬勞完全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來實施,但對于具體的加班時長,工作人員稱自己并不清楚。

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他們曾多次接到投訴,也曾多次去到該公司進行檢查。其中,在最近一次9月份的檢查中,發(fā)現(xiàn)該公司依舊存在違規(guī)加班情況,人社局已責令其整改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下一步我們將繼續(xù)對其進行監(jiān)督,如果還出現(xiàn)此類問題我們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關鍵詞: 人社 青島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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