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綜合 > 社會 > 正文

滎陽四戶村民果園被毀得到賠償款五十余萬 又被要求退還辦事處

時間:2018-12-27 09:25:42    來源:大河客戶端    

一年多前,滎陽市索河辦事處槐樹洼村4戶村民家中的果園被辦事處強行毀壞,事件最終以4戶村民和辦事處協(xié)商和解,辦事處付給4名當事人共50多萬元的賠償而收場。本以為事情早已畫上句號,但前幾天,4戶村民突然接到了村委會的通知,經(jīng)村民代表集體決議,要求這4戶村民將去年領取的賠償款退還給辦事處,否則就取消他們的安置房分配資格。

十來畝果樹被強毀,辦事處賠償五十余萬

2018年12月25日,滎陽市索河辦事處槐樹洼村的村民們,三三兩兩地聚集在村委會,大家的臉上都寫滿了興奮和期待:他們等了三年多的安置房已經(jīng)建成了,村委會正組織大家現(xiàn)場選房。

但并不是所有村民都為此高興。61歲的侯成林和其他3戶村民在前幾天被村委會告知,他們沒有資格參與安置房分配,除非他們把去年索河辦事處給他們的共50多萬賠償款退回。

侯成林說,這筆賠償款中,他家占了20多萬元,這是用他家400多顆被毀壞的果樹換來的。侯成林告訴記者,他家的果園種植于1980年代,當年,槐樹洼村的老支書號召村民們種果樹致富,很多村民都種下了幾畝地的果園,他家種的是桃樹,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二十多年了,果園也是家里唯一的經(jīng)濟來源。

果園是在2017年的3月21日被毀的。當天,有4輛鏟車和幾十個人來到槐樹洼村,把包括侯成林家果園在內(nèi)的十多戶村民的果園給推平了,侯成林甚至和對方動了粗,但最終也未能阻止果園被毀。

他事后了解到,毀樹的人是索河辦事處組織的,目的是為了給村里的安置房小區(qū)修路。事后,侯成林和侯紅軍、侯軍明、候槐林等4戶果園被毀的村民向法院起訴索河辦事處行政違法。當年11月份,在法院開庭之前,索河辦事處找到4戶村民提出協(xié)商解決,按照每棵樹100——550元不等的價格給出賠償。當年11月7日,4戶村民與索河辦事處簽訂協(xié)議書,總共拿到50多萬元的賠償,之后4戶村民撤訴。

村委會通知村民退錢,否則取消安置房分配資格

本以為事情已經(jīng)到此為止,但新問題的出現(xiàn)讓4戶村民措手不及。2018年12月19日,槐樹洼村委會貼出一份公示,并通知這4戶村民,要求他們退回賠償款。

這份名為《關于獨享特別待遇村民安置房分配的議案》的決議公示,就張貼在槐樹挖村村委會門口的公告欄里,上面有91位村民代表和黨員的簽名。公示內(nèi)容為:1、在安置房正式分配前,愿意執(zhí)行村制定的流轉土地附屬物清理補助方案,退出多領款項或簽字辦理流轉土地附屬物清理補助手續(xù)的,正常享受村民待遇,正常參與安置房分配。2、拒不執(zhí)行辦事處、村制定的流轉土地附屬物清理補助方案,比全村村民獨享特別待遇或不辦理流轉土地附屬物清理補助手續(xù)的的村民,暫緩分配安置房。3、獨享特別待遇或不辦理流轉土地附屬物清理補助手續(xù)的村民,分配安置房不享受正常村民待遇。

侯成林說,公示中說的所謂“特殊待遇”,指的就是他們4戶人領取的賠償款。之所以說特殊,是因為其他村民沒享受到。

侯成林講述說,在2014年時,村里和一家公司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將全村1500多畝地流轉給公司承包經(jīng)營,其中對于土地附屬物,不論村民有沒有種植果樹或作物,一律按照2000元每畝的標準補償。“當時大多數(shù)村民是同意的,因為他們有的地里沒種樹,有的是突擊栽的樹,都不吃虧。但是我不同意,我家地里種的都是二十多年的老樹,這也是我家唯一的經(jīng)濟來源,2000元一畝的賠償,我們太吃虧”。

最終,全村550多戶村民里,只有5戶人家沒有簽土地流轉協(xié)議。在2017年的毀樹事件里,本來被毀的果園涉及到10多戶村民,因為其他村民此前簽了流轉協(xié)議,拿的是每畝2000元的補償,侯成林等4戶沒簽協(xié)議,他們后來每戶都得到了十幾、二十幾萬元的賠償,所以對于其他村民來說,他們“享受特殊待遇”了。

“毀壞的是我的財產(chǎn),這賠償是我們爭取來的,咋就成了特殊待遇了?”4戶村民之一的侯紅軍完全不能接受。他認為,賠償和分房完全是兩碼事,房子是2015年拆的,當時他們和村里、辦事處簽訂有安置補償協(xié)議,毀樹是2017年發(fā)生的,村里不能這樣“算后賬”。

未簽字同意土地流轉,也被取消分房資格

在這次被取消分房資格的,除了侯成林等4戶村民外,還有1戶特殊情況,是65歲的村民馬鳳英。馬鳳英家的果園沒有被毀,但因為她至今沒有同意土地流轉,也沒有領取2000元/畝的補償,也被取消了分房資格。

“(村民組長)通知我,只要你現(xiàn)在簽字同意土地流轉,之前的錢(補償款和承包款)立馬給你,房子也馬上給你分。”馬鳳英委屈地說,她不同意土地流轉,不為別的,她就是想種樹。她家的5畝大櫻桃,從1989年就開始種,是她一輩子的心血,“我今年60多了,沒了這些櫻桃樹,我不知道我還能干啥”。

4戶村民獲得賠償過多,村委會認為有失公平

“不讓他們參與分房的決定,確實是村委會做出的,是村民代表和黨員共同決議的。”12月25日下午,槐樹洼村支部書記宋平陽在受訪時說,村里這樣做,是為了顧及到村里絕大多數(shù)村民的利益。

宋平陽解釋說,關于“特別待遇”的爭議,起因是在2014年,村里和河南一家農(nóng)業(yè)開發(fā)公司簽訂協(xié)議,將村里的土地全部進行流轉承包。“山里的地,東一塊西一塊,對方要是光把平整的地承包了,剩下犄角旮旯的地不包,那也不是回事兒,所以村里當時和對方協(xié)定,村里的土地全部都要流轉承包”。

至于附屬物一律每畝地2000元的補償價格,宋平陽也認為不是對每一戶都公平,當初之所以這樣一刀切地定價,是因為當時很多村民突擊栽樹,而且存在較多的虛報情況,很難厘清處理,最終由村委會、辦事處和承包商共同制定了2000元的一口價。

“全村550多戶,99%都簽字同意了,只有他們4、5戶不同意,人家都是拿2000元一畝的補償,他們一家拿了十幾二十萬,如果不退錢就給他們分房,其他村民都不同意”,宋平陽說,如果他們不退回,其他村民反悔了,都要求改協(xié)議,那村里面就“大亂了”。那么這4戶村民的賠償款要退到哪里?宋平陽明確表示,這筆錢要退回給索河辦事處。

宋平陽還補充說,早在2017年9月,也就是4戶村民簽訂賠償協(xié)議之前,村里就開過大會,做過決議,對于這4戶要求“獨享特別待遇”的村民,“在以后享受村民待遇時,交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共同決議”,這次取消他們分房資格的決議,就是沿照上一次的決議進行的。

但在侯成林等4戶村民看來,樹是樹,房是房,樹是他們辛苦種下的,賠償是他們努力爭取來的,是他們應得的,和安置房是兩碼事。而且當初房子拆遷時,他們和村里簽有安置協(xié)議的,現(xiàn)在以其他理由取消他們的分房資格,他們無法認同。再者,“家里的房子早就扒了,現(xiàn)在不讓我們選房,我們?nèi)ツ膬鹤?按照他們給的價格買?我們也根本買不起。”

對于馬鳳英的情況,宋平陽回應說,她至今沒有簽字同意土地流轉,正因為她一個人的不肯簽字,導致整個村民組的土地無法流轉,進而影響了全村的村民利益,所以村里要求她必須要簽字同意土地流轉之后才能選房。

辦事處:村民自治決定,辦事處不便參與

村里要求村民把賠償款退回辦事處,那么索河辦事處對此是否知情呢?這筆錢如果真退回來,辦事處又以什么名義接受呢?12月26日下午,索河辦事處通過滎陽市委宣傳部回應表示,此次事件中,分房主體是村級為主體,資產(chǎn)也是村里的,此事是村民在自治環(huán)境下自行做出的決定,辦事處對此不便參與。對于記者的其他疑問,辦事處未予回應。

律師:安置房是協(xié)議約定的權利,不應受其他事由限制

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的李軍輝律師認為,在整個事件中,一共涉及到三個合同,分別對應三個完全不相關的法律關系:

第一,5戶村民與村委、辦事處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是雙方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合法有效協(xié)議,協(xié)議中雙方權利、義務已經(jīng)十分確定。村委會不得以任何合同約定之外的事由違反合同義務、剝奪村民分配房屋的權利。

第二,村集體將土地承包給村民使用,已與村民形成合法有效的承包關系,在承包關系未到期、未依法解除的情形下,村委會同樣不能超出合同約定收回土地、處分土地更不能突破合同約定強行要求村民將其承包的土地轉包給其他人。

第三,4戶村民承包土地上的附屬物依法為其個人財產(chǎn),其個人財產(chǎn)被毀壞理應獲得賠償,任何人不得突破合同相對性來對該補償款主張權利。

因此,村民獲得安置房屋是建立在安置協(xié)議上約定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其他不相關的事由限制其權利,否則村委會將構成違約,村民有權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關鍵詞:

相關新聞

凡本網(wǎng)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wǎng))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