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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記者幫|準大學生做兼職不滿3天被辭退 經(jīng)溝通拿到應得工資

時間:2023-07-08 18:35:37    來源:華商網(wǎng)    


(資料圖片)

畢竟這是孩子走出校園接觸到的第一份兼職工作,馬女士想要幫她爭取到該得的酬勞。

馬女士的女兒小朱今年剛結(jié)束高考,打算在暑假做兼職,“想著她馬上就是大學生了,提前實踐一下?!彪S后小朱找到一份在陜西省商貿(mào)學校做招生培訓的工作,雙方約定每天100元,一個月底薪3000元加提成,實習期為3天。馬女士說,女兒去了3天后就被學校老師告知不用再來了,“跟她說的理由是不適合,后來我兒子說不然就他去,結(jié)果干了2天也因為不合適讓回來了。兩個孩子回家后心情都比較沮喪?!睂τ诘谝淮喂ぷ鞯氖Ю?,馬女士勸慰了兩個孩子,但隨后發(fā)現(xiàn),兼職這幾天兩個孩子竟然一分錢也沒有拿到,“我打電話問學校老師,他說之前跟孩子都協(xié)商好了,實習不滿3天是沒工資的?!瘪R女士認為,學校這種單方面口頭約定顯然不合理,即使是實習期,既然孩子工作了,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

7月8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lián)系到陜西省商貿(mào)學校負責人力資源的王老師,據(jù)其稱,在朱同學與其弟弟工作前就告知過他們,出勤不滿3天是不開工資的,對方也同意此規(guī)定,“工作是打電話招生,通過觀察他們的綜合表現(xiàn)學校才辭退了他們,且兩人都不滿,所以沒工資?!蓖趵蠋煴硎?,若家長有異議,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

記者隨后咨詢了北京德恒(西咸新區(q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耀華律師,他表示,準大學生兼職,提供了勞動,有權獲得勞動報酬。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兼職一般情況下屬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即使雙方有約定出勤滿三天才開工資,也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只要提供了兼職工作,就有權要求支付工資。

下午3時許,記者從馬女士處了解到,學校已聯(lián)系她,經(jīng)過溝通并考慮兩個孩子的實際工作情況,學校發(fā)放了260元的工資,她也表示接受。之前與自己發(fā)生爭執(zhí)的老師也打電話進行了道歉。

華商報記者 楊芷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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