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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惡“小”而放任,西安警方做得好 天天報資訊

時間:2023-06-18 09:26:08    來源:譚浩俊    


(資料圖片)

不以惡“小”而放任,西安警方做得好

6月14日,西安賣杏老人李師傅被人偷拿水果的視頻引發(fā)廣泛關注。6月15日西安公安灞橋分局組織警力開展調查工作,迅速抓獲偷杏女子郭某。目前郭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罰款200元。

面對這則消息,有個別網友認為,這算什么新聞,不就是一只杏嘛,值得如此大驚小怪嗎?確實,一只杏,從價值上講,算得了什么呢。將其折算成錢,丟在地上,也未必會有多少人去撿。然而,如果將其與一個人的品行、一個地方的環(huán)境結合起來,可能就不只是一只杏的問題。

俗話說,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對人如此,對一個地區(qū)也是如此。一個人,如果善小不為、惡小而為,慢慢地,就會成為一個“惡人”,其行為也就不只是“小惡”,而極有可能不斷地制造“大惡”。那些做出損害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行為者、那些給社會帶來危害者、那些行為惡劣者,大多是積小惡而成大惡的。相反,善于不斷積小善者,其做出的正直正義行為,就是真正的積小善成大善。如近幾天來廣受輿論關注,也備受公眾贊嘆的跳橋救人小哥彭清林,就是一個積小善成大善者,其家人表現(xiàn)出來的面對各種褒獎,大多拒絕,就足以說明這是一個很是善良、正直的家庭,自然,彭清林在這樣的家庭長大,怎么可能不是一位正直、善良的人呢。其所做出的跳橋救人行為,自然也與這樣的家庭環(huán)境密不可分。

從一個地區(qū)、一座城市來說,如果做好事、做善事已經成為廣大居民的自覺行動,每個人都能做到“不以善小而不為”,也“不以惡小而為之”,那么,生活環(huán)境、生活質量就都會很高。反之,就有可能出現(xiàn)環(huán)境不佳、生活水平、生活質量、社會安全度、安全度不高的問題。所謂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說到底,就是要鼓勵廣大居民多做善事好事,爭做城市的“文明人”。

這名偷杏女子,看起來只是偷了老人一只杏子,論價值,只需要批評教育幾句也就行了。為什么西安警方要對其實施行政拘留和罰款呢?原因很簡單,一方面,其偷杏后所表現(xiàn)出來的“笑”的行為,讓輿論和公眾非常氣憤,紛紛要求對其實施處罰;另一方面,偷竊一位以此生存的老人的水果,且很是得意,情節(jié)十分惡劣,應當予以嚴懲。

也許有人會問,這是不是一起在輿論壓力下而處罰過度用力的事件。說實在的,不排除西安警方在處理此起案件時,受到了輿論的一定影響,在對女子實施處罰過程中考慮到了輿情的需要和公眾的感受。但是,從女子行為的惡劣程度來看,應當不算用力過猛。法律就是揚善除惡的。女子偷杏的行為,看似小惡,實則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則有大惡的特征。如果只是對其實施批評教育,顯然難以起到警示和訓誡作用。

什么叫以儆效尤,就是依靠對個案的處理,達到教育其他人的效果。女子的行為,從性質上講,或許不是十分嚴重,從情節(jié)上看,則十分惡劣。在這樣的情況下,西安警方從社會效果考慮,對女子從重處罰,是適當的。更重要的是,其行為通過視頻傳播,已形成強烈的社會反響,輿論對其行為的反應是一致的,也是正義的。如果不嚴肅處理、嚴厲處罰,難以應對民意,更難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正是因為如此,對這起“小惡”行為的處理,也是對可能存在“大惡”現(xiàn)象者的一次警示,亦即“小惡”都要嚴懲,“大惡”就更加不可能放過了。自然,對具有“大惡”行為者,是一次震懾。更重要的是,它起到了揚善懲惡、弘揚正義的導向作用。

而在此起事件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細節(jié),那就是民警在上門走訪被偷水果的李師傅時,還緊緊地抓著李大爺的手。這一非常不起眼的舉動,也充分說明了人民警察與人民之間的感情,說明了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的成果,說明了人民警察的手不僅能夠抓壞人,也能夠溫百姓,從而形成良好的警民心連心風氣,對改善社會治安環(huán)境、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水平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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