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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流·追蹤】有期徒刑12年!陜西女子13歲被拐案一審宣判!

時間:2023-02-20 10:16:21    來源:奔流新聞    


(資料圖片)

2月20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陜西女子郭麗(化名)13歲時被拐賣山東省菏澤一案一審宣判,被告趙某某犯拐賣人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奔流新聞此前報道,1987年,家住陜西省渭南市的郭麗13歲時在上學路上被拐賣至山東菏澤,被迫與當?shù)匾荒凶永钅衬成畈⑸幻泻?。約兩年后,郭麗被解救回家,但曾被拐賣的經(jīng)歷永遠無法抹掉。35年后,她被拐賣一案經(jīng)立案調查,迎來一審開庭。

2022年12月19日中午,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郭麗被拐賣一案,在庭審現(xiàn)場,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當庭翻供,稱不認識郭麗,沒有拐賣郭麗。公訴人認為,趙某某犯罪證據(jù)確鑿,依然不悔改,希望法院嚴判。

菏澤市牡丹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某以出賣為目的,伙同他人拐賣婦女。其行為已構成拐賣人口罪,拐賣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與他人同居,屬情節(jié)嚴重。被告人趙某某在本次犯罪后又多次犯罪,且對本案的犯罪事實當庭翻供,不認罪,不悔罪,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大,應依法予以嚴懲。

經(jīng)牡丹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以犯拐賣人口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郭麗的訴訟請求。

“法院沒支持我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我將上訴?!蹦玫脚袥Q書的郭麗告訴奔流新聞記者,對于刑事部分的判決她也不滿意,她會繼續(xù)堅持自己的訴求。

文·圖·視頻丨奔流新聞記者 馮寶強 張鵬翔

關鍵詞: 區(qū)人民法院 拐賣人口罪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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