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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短訊!華商說法|車停在付費停車場被未成年人砸壞 誰來擔責?

時間:2023-01-07 22:29:31    來源:華商網    

“一晚上交了66元停車費,結果車窗被未成年人砸了,車內財物也有丟失,我該找誰賠償?”陳先生說。

車主:車停在付費停車場被砸 要求管理方賠償遭拒

陳先生是四川人,常年在西安做工程。今年1月1日,他和朋友在紅旗路與同建路附近的印象紅旗市場某餐館吃飯,車便停放在印象紅旗市場的停車場內。他說,因為當晚喝了酒,他便和朋友打車回家。


(資料圖片)

1月2日下午3時左右,陳先生來印象紅旗市場支付了66元的停車費,“每小時3元,停了22個小時。”取車時,他發(fā)現(xiàn)副駕駛的車玻璃被砸碎了,車內有一個價值萬元左右的皮包丟失,里面裝著很多證件,“我報警后,警方說,通過監(jiān)控顯示,砸車的是3個未成年人,他們聯(lián)系到了其中一位孩子家長,但家長稱孩子一直沒有回家?!?/p>

“先不提車內財物的損失,我交了停車費,車輛被損壞,停車場方面應該承擔車輛受損的責任?!标愊壬f,起初,他聯(lián)系印象紅旗市場方面,對方稱先看警方能否破案,若未破案,將給他賠償。1月6日,他再次聯(lián)系市場方面,對方稱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應等待警方破案,“我要讓他們賠償,他們讓我走法律程序起訴?!?/p>

市場管理方:案件尚未辦結 車主要求直接賠償不合理

1月7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見到了陳先生。根據他提供的案發(fā)現(xiàn)場照片顯示,車輛的副駕駛玻璃被砸,車內物品有明顯被翻動痕跡。

根據汽車專修店的結算清單顯示,工時明細“更換右前門玻璃、右前門外壓條、玻璃太陽膜”;材料明細“右前門玻璃”;合計金額3470元。

根據陳先生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記者聯(lián)系到印象紅旗市場崔姓負責人,她說,市場停車場每小時收費3元錢,夜間也會進行計費。陳先生車輛被砸事發(fā)后,派出所辦案民警講,砸車的是3名15歲的未成年人,他們都有監(jiān)護人,其監(jiān)護人應該承擔監(jiān)管責任,“其中一個孩子的家長,警方已經找到了,等家長找到孩子后核實清楚,會找派出所向陳先生賠償財產損失的?!?/p>

崔某說,警方還沒有辦結案件,陳先生卻要求市場管理方給出賠償,“我們認為應該由派出所先處理,處理結束后,如果陳先生還不滿意,雙方也無法協(xié)商,我們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問題?!?/p>

派出所:若監(jiān)護人不愿賠償 車主可起訴監(jiān)護人及停車場

陳先生前往公安未央分局徐家灣派出所,辦案民警說,陳先生車輛被砸一案警方正在受理,但暫時沒有進展。目前,警方已經鎖定了一名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并聯(lián)系到了其家長,但因家長也在找孩子,暫時無法推進,“小孩子不回家,我們找不到?!比艏议L找到孩子并核實清楚信息后,不愿意賠償損失,建議陳先生向法院起訴該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及市場方面,“主要責任在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不在市場方面?!?/p>

對此,陳先生不理解,“難道車輛在付費停車場被砸,停車場管理方不應賠償車主損失嗎?”

律師觀點:

若認定停車場管理方有過錯 需承擔一定過錯責任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車主交的停車費不一定就是保管費,一般會認定為場地占用費,故雙方之間不是保管關系?;谠摲申P系,司法實踐中,對于車主方圍繞“車輛被破壞”等向停車場提出賠償請求,法院更多的是不支持,或是支持的比較少。

趙良善強調,即便停車費被認定為場地占用費,停車場管理方也應盡到一般基礎性的風險防范和看護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車輛受損后無法調取相關的監(jiān)控攝像頭,或公安介入后停車場無法提供有效的線索,可認定停車場管理方有一定過錯,需承擔一定的過錯賠償責任,而非全部責任。

華商報記者 張鵬康 文/圖

關鍵詞: 未成年人 紅旗市場 應該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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