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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戶口簿上的血痕

時間:2022-04-22 05:38:31    來源:騰訊網(wǎng)    

近日,陜西省興平市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積極化解矛盾,促成一件故意傷害案的雙方達成了諒解,受到群眾肯定。

楊玉(化名)是獨生女,父母早年離異,她隨母親生活,也因此跟父親方一家的關系不睦。在得知其父突發(fā)腦梗癱瘓在床奶奶照料不過來時,就想自己來照顧父親。為此她跟父親方一家發(fā)生口角,便提出要把父親的戶口簿拿過來,從此跟楊家不再來往了。2021年4月2日,楊玉兩口子去拿戶口簿,被她的兩個叔父阻攔,并發(fā)生激烈爭吵,楊玉便叫來丈夫的哥哥高某,弟兄倆沖進屋里要拿戶口簿,楊玉的叔父楊某甲上前阻攔,雙方撕打在一起。楊某甲擋不住弟兄倆,便拿出家里的菜刀亂砍,致高某頭部、面部受傷。經(jīng)司法鑒定,高某構成輕傷二級。

興平市檢察院受理案件后,在依法審查的同時,努力釋法說理化解矛盾,最終楊某甲認罪認罰,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條文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圖文:吳衛(wèi)江

編輯:張治國

審核:李 勉

關鍵詞: 故意傷害 化解矛盾 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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