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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連續(xù)16年提高工傷保險三項定期待遇標準 力爭9月底前發(fā)放到位

時間:2020-09-15 21:59:06    來源:齊魯晚報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fā)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繼續(xù)提高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這是我省自2005年起,連續(xù)16年提高工傷保險三項定期待遇標準。

此次調整的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和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含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退休后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

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標準增加。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為2880.7元、2304.5元、1728.4元。其中,設區(qū)的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其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暫按該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計發(fā)。工亡職工配偶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精心實施,力爭9月底前將增加待遇發(fā)放到位。(王小涵 范洪艷)

關鍵詞: 山東 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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