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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隱瞞行程 遼寧沈陽警方依法查處4人

時間:2022-03-29 16:10:41    來源:法治網    

面對新一輪新冠肺炎疫情,遼寧省沈陽市公安局把嚴密管控公路來沈通道作為工作重點,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全力保障民生,將疫情檢測點作為檢測服務站,積極主動為過往車輛、人員提供熱情周到服務。同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依法打擊處理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活動。3月26日19時許,在沈陽市于洪區(qū)紅旗臺疫情防控檢測點,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執(zhí)勤民警在工作中查獲四名故意隱瞞中高風險地區(qū)行程史的貨車車主、司機。

經查,3月25日,貨車司機張某甲(男,55歲)、張某乙(男,46歲)駕駛貨車從浙江省杭州市返沈途中,因二人有中高風險地區(qū)行程史且核酸檢測報告已過期,未能進入沈陽,遂聯(lián)系貨車車主汪某某(男,34歲)。汪某某得知情況后,指使張某甲、張某乙將貨車??吭诰┥蚋咚俟犯浇母呋ǚ諈^(qū),隨后汪某某駕車將許某某(男,50歲)送至高花服務區(qū)替換張某甲和張某乙。替換完畢后,汪某某指示許某某駕駛貨車從紅旗臺站入沈。汪某某則駕車將張某甲、張某乙送至沈陽市于洪區(qū)沈西物流園附近的高速公路上,讓二人下車后步行前往沈西物流園。汪某某駕車從沈陽西站駛離高速公路入沈時,因其核酸檢測報告過期被現場留觀檢測核酸。許某某駕駛貨車從紅旗臺站駛離高速公路,到達紅旗臺疫情防控檢測點時,自稱從浙江省杭州市返沈,企圖蒙混過關。但經防疫工作人員認真查驗其行程卡,發(fā)現其行程卡上只顯示“沈陽市”單一行程,與自述行程史不符,防疫工作人員立即向執(zhí)勤民警報告。

經執(zhí)勤民警工作,被許某某替換的貨車司機張某甲、張某乙來到紅旗臺疫情防控監(jiān)測點,許某某、張某甲、張某乙對受車主汪某某指使、相互替換隱瞞中高風險行程史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汪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許某某已被隔離,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以違法行為人汪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許某某拒不執(zhí)行緊急狀態(tài)下的決定、命令,對四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關鍵詞: 高速公路 檢測報告 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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