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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販賣“上頭”電子煙非法獲利5元,獲刑六個月

時間:2023-06-26 18:38:24    來源: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    

今天是第36個國際禁毒日,

很多人認為毒品離自己很遙遠,

其實,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從“跳跳糖”到“上頭”電子煙,

年輕人的身邊充斥著各種新型毒品,

一旦沒有抵擋住誘惑,

就會滑向犯罪的深淵。

6月25日,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

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00后販賣“上頭”電子煙非法獲利5元

2021年7月17日,被告人肖某在其位于長沙市天心區(qū)某小區(qū)的住處內(nèi),通過微信與吸毒人員鄧某某(另案處理)約定毒品買賣事宜,并通過微信收取鄧某某轉(zhuǎn)賬100元(人民幣,下同),隨即以95元的價格在仇某某(另案處理)處購買1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指示其上線仇某某將該電子煙送至長沙市岳麓區(qū)某小區(qū)鄧某某住處,肖某非法獲利5元。

2023年4月19日被告人肖某經(jīng)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后至派出所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判決

構成販賣毒品罪,獲刑六個月

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肖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含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系毒品,仍予非法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據(jù)此,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肖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說法

販賣毒品哪怕只有一次一克,也會被終身追責!

擔任此次庭審審判長的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丹表示,把禁毒庭審開進大學校園,并且選擇只有一次電子煙交易的毒品犯罪,就是想告訴廣大青年學生:吸食毒品,哪怕只有一次一克,都是在毀家毀業(yè);販賣毒品,哪怕只有一次一克,也會被終身追責!

禁毒宣傳

庭審進校園,青春不毒行!

此次庭審是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聯(lián)合開展的“庭審進校園·青春不毒行”禁毒主題宣傳活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令人唏噓的是,被告席和旁聽席上,坐著的都是00后的年輕人,同樣的青春年華,卻因為毒品走向不同的境遇。

湖南高院官方抖音號對此次活動進行了VR直播,在線觀看人數(shù)超過100萬。

▲旁聽席上的學生們

▲禁毒主題法治宣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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