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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用假身份證結婚,如今離不了?檢察院一紙檢察建議終結一樁虛假婚姻

時間:2023-02-18 21:30:07    來源:山西長安網(wǎng)    

一方使用偽造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婚姻登記后,另一方欲離婚,就是這場虛假的婚姻登記,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解除……2月8日,山西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向社會發(fā)布信息,經(jīng)檢察機關“調(diào)查核實+公開聽證+爭議化解”的工作方案,此案得到妥善解決。

2008年,竇某在貴州務工期間與當?shù)厝宋淠诚嘧R,后便將武某帶回垣曲縣毛家鎮(zhèn),按照民俗在當?shù)嘏e辦了婚禮。

2010年,武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戶口本,與竇某在民政局辦理了婚姻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后二人感情不和,武某便回了貴州老家,自此音訊全無。


(相關資料圖)

竇某欲解除與武某的婚姻關系,向垣曲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認為,武某身份信息不真實,竇某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jù),經(jīng)法院釋明后竇某撤回起訴。竇某又向民政局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民政局認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其無權主動撤銷,故對竇某的申請未予受理。

明知是虛假的婚姻登記,卻找不到辦法解決,竇某犯了愁。

不久前,了解到檢察機關有行政監(jiān)督職能后,竇某便向垣曲縣人民檢察院申請行政監(jiān)督。受理該案后,垣曲縣檢察院對本案開展行政爭議實質(zhì)性化解,并制定了“調(diào)查核實+公開聽證+爭議化解”的工作方案。

為厘清案件事實,檢察院重點圍繞婚姻登記是否存在虛假冒名登記開展調(diào)查核實工作。其間,承辦檢察官先后多次前往民政局調(diào)取了婚姻登記檔案等信息材料,前往公安機關調(diào)取了竇某與武某的戶籍信息,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了解。

經(jīng)過對取得的相關材料進行綜合分析比對,檢察機關基本確定武某當年用于婚姻登記的信息系虛假的。

垣曲縣檢察院進一步進行了公開聽證,聽證員們一致認為經(jīng)過檢察機關的充分調(diào)查核實,足以認定武某在婚姻登記中使用虛假信息,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認為檢察機關可以提出檢察建議,建議民政部門撤銷竇某與武某的婚姻登記。

近日,垣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民政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撤銷竇某與武某的婚姻登記,并在日后工作中加大婚姻登記工作信息審查力度,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fā)生。

民政局收到檢察建議后,予以采納,做出撤銷竇某與武某婚姻登記的決定。至此,一場持續(xù)12年的虛假婚姻關系徹底解除,困擾竇某多年的煩心事得以圓滿解決。

(來源:運城檢察微信公眾號、山西晚報)

關鍵詞: 婚姻登記 檢察機關 調(diào)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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