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法制 > 正文

環(huán)球微資訊!別被廣告“迷”了眼!男子寄希望于抄答案獲文憑,誰知……

時間:2022-09-24 17:35:05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資料圖片)

江蘇南通市的李偉(化名)為提升學歷,報名某培訓機構課程,自訴因“無答案可抄”未能全部通過自考本科的科目,將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培訓費用。南通如皋市法院近日一審駁回了李偉的訴求。目前判決已生效。

30歲的李偉是一名房產銷售,因只有高中學歷面臨職場晉升難問題。2018年,他在某培訓機構報名“全程無憂”班,希望獲取本科學歷。該培訓機構向李偉收取學費7200元,并為他提供為期兩年的線上直播、錄播課程以及相關紙質學習資料。

經過一段時間學習,李偉只考過了兩門科目。李偉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發(fā)放的課程資料在淘寶上僅售賣幾百元。他表示,該培訓機構曾經承諾給錢就能拿文憑,不需要學習,考試時直接抄答案即可拿到本科畢業(yè)證,但實際考試時并無答案可抄,所以他只考過了兩門。李偉認為受到欺騙,遂起訴培訓機構要求退還5000元培訓費用。

被告培訓機構認為,根據國家規(guī)定,取得本科學歷需通過自學考試,考試過關才可得畢業(yè)證。“全程無憂”指的是這個班次為全程無憂班,并非抄答案即可獲得文憑。培訓班已為李偉提供了資料,是李偉覺得考試難不想學習,因此不同意退款。

法院審理認為,李偉到某培訓機構處報名學歷提升并支付學費,雙方形成培訓服務合同關系。李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想取得自學考試文憑,應努力學習,認真?zhèn)淇?,不應寄希望于抄答案獲得文憑。某培訓機構為李偉提供培訓服務,如果因李偉原因不愿考試而無法取得本科文憑,責任在李偉,其要求某培訓機構返還培訓費用于法無據。

關鍵詞: 培訓機構 合同關系 即可獲得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