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25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的通知

瀏覽次數(shù): 來源:霍邱縣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5-08-27 15:5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政秘〔202565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025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的通知》(六政秘〔202564號)精神,縣政府決定從202571日起調整我縣城鄉(xiāng)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

一、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779//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721//月。

(一)城鎮(zhèn)低保救助標準

A類對象月救助標準980/人、B類對象月救助標準674/人、C類對象月救助標準576/人。

(二)農村低保救助標準

A類對象月救助標準815/人、B類對象月救助標準525/人、C類對象月救助標準385/人。

二、特困人員供養(yǎng)標準

(一)基本生活標準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938//月,城鎮(zhèn)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1184//月。

(二)照料護理標準

集中供養(yǎng)特困人員的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935//月、561//月、75//月,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的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655//月、374//月、57//月。

 

 

霍邱縣人民政府  

202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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