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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產品集體漲價 價廉物美的優(yōu)勢會失去嗎?

時間:2019-08-28 11:21:54    來源:齊魯晚報    

8月15日,摩拜單車在杭州推出新版計費方法,在時長費的基礎上,加收起步價。而這并不是共享單車首次漲價,早在今年6月,哈羅單車就已經大幅提高了時長費用。除了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等也在悄悄漲價,有的漲幅甚至超過100%。

共享產品集體大漲價,共享單車從每30分鐘1元漲到1小時4元,共享充電寶由1小時的2—3元漲到4元,最高收費已高達8元/小時,共享雨傘也由過去的1元收費漲到3元……面對共享產品大漲價,人們感嘆用共享單車不如坐公交便宜了。

共享產品漲價,既有合理性,也有維系持續(xù)發(fā)展的考量。對共享單車漲價而言,很多用戶心里是不情愿的。共享單車之所以被市場迅速接受,主要原因就是方便和便宜??僧?ldquo;共享單車不如坐公交”成為消費者的一種利益共識時,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成本就會大幅度上升,人們使用共享單車的頻率會不會下降,其價廉物美的優(yōu)勢會不會在此次漲價之后失去呢?

共享產品集體大漲價,預示著共享經濟發(fā)展正在經歷由依賴于燒錢方式、依賴于資本支持向越來越強調服務和體驗,越來越關注維護和管理的方向轉變,這些轉變的發(fā)生,都在不斷完善共享經濟的服務功能,使之在比拼服務,而非比拼價格中求生存與發(fā)展。而共享經濟從市場競爭走出“價格戰(zhàn)”的初級階段,尋找到一個良性發(fā)展的軌道,在提高共享經濟服務的同時,對服務價格作出調整,是市場賦予企業(yè)的權力,至于消費者是否接受,完全取決于共享企業(yè)的服務能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共享產品集體大漲價,實際是企業(yè)與消費者之間一種博弈的互動。集體漲價后,要是共享經濟無論在服務內容上,還是服務質量上沒有增加亮點,沒有讓消費者滿意,再怎么漲價,都得不到市場認可,消費者自然不會掏腰包為共享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埋單。

提供令消費者滿意的服務是共享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生命線,這就要求提供共享產品的企業(yè)和平臺,要在滿足消費者體驗上做文章。通過整合資源、科學調度,讓用戶更方便地騎車、用車,減少開鎖后騎不了、掃二維碼沒反應等情況的發(fā)生。在共享充電寶的服務上,靈活地使用價格杠桿作用,充電寶企業(yè)在提供服務時主動對消費者進行價格優(yōu)惠,以減輕消費者租用負擔。

共享經濟之所以能夠成為消費市場的熱點,與各服務平臺之間緊密合作分不開。經營好共享產品,單靠企業(yè)一家肯定行不通,終究勢單力薄。更何況,以共享單車為例,僅停放一項就涉及公共管理,涉及到加強和政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的問題,而政府部門出臺發(fā)展共享經濟的管理規(guī)定,則要從維護共享產品的合法權益入手,把開展投放、管理、維護等工作,同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結合起來,形成政府、企業(y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對于共享產品集體大漲價,消費者最終會不會接受,還要看共享企業(yè)在服務能力與水平上是否有所作為。如果只盯緊漲價而在服務上沒有新招,那么,不僅不會達到“活下去”的目的,還會因為只漲價而服務沒有跟上,最終讓“共享”跑偏,那就得不償失了。(井水明)

關鍵詞: 共享產品集體漲價 優(yōu)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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