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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時訊:違規(guī)停放電動車或?qū)⒈涣P500元以上

時間:2022-07-18 06:49:25    來源:合肥晚報    

近日,《合肥市消防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比2012年施行的條例,內(nèi)容更加全面。8月14日前,公眾可撥打電話0551-62255357或者通過郵箱hfxffgc@163.com,將意見建議反饋至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


【資料圖】

住宅小區(qū)應當設置

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

征求意見稿中,新增了對于公眾場所、高層民用建筑,以及電動自行車等火災預防要求。在人員密集場所可能泄漏散發(fā)可燃氣體或蒸氣的場所,應當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內(nèi)存儲或者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禁止在建筑物地下空間內(nèi)使用或存儲液化石油氣。

住宅小區(qū)應當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并與周邊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民用建筑內(nèi)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禁止在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出租人對其消防安全負責。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確定雙方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人應當合理、安全地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自覺接受、配合有關部門及出租人的監(jiān)督檢查。在社會福利機構、幼兒園、托兒所、居民家庭、小旅館、群租房以及住宿與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合用的場所推廣安裝簡易噴淋裝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違規(guī)停放電動自行車

或被處500元以上罰款

對于一系列違規(guī)行為,此次征求意見稿提出,在高層民用建筑內(nèi)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在建筑物地下空間內(nèi)使用或者存儲液化石油氣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同時,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經(jīng)營性單位和個人處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jīng)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單位的,對單位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出租人是個人的,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

給予優(yōu)待

對于消防隊員的福利待遇,征集意見稿中有了更為詳細的提法。專職消防隊的組建單位應當合理提高專職消防隊員的待遇,確保工資水平與本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所從事的高危職業(yè)相適應。

市、縣(市)區(qū)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并落實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在教育、醫(yī)療、住房、就業(yè)安置、撫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業(yè)安置等方面的優(yōu)待保障政策。志愿消防隊員參加火災撲救或者應急救援的,當?shù)厝嗣裾梢越o予補助補貼。

合報全媒體記者 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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