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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獲利2.6億元!曾在廣西東興稱霸一方,這個涉黑組織骨干成員受審

時間:2023-03-02 11:37:08    來源:平安廣西網    


【資料圖】

3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桂林市陽朔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廖樹宙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6月,陳基福(已判刑)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盤踞在東興市。期間陳基福不斷結識、招募、發(fā)展新的組織成員,籠絡了被告人廖樹宙等一批無業(yè)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及親屬,組織、策劃、指揮、默許組織成員實施走私、搶劫、聚眾斗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并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本人及組織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尋求非法保護。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取的違法所得及孳息高達2.6億元。

該組織稱霸一方、爭奪地盤、逞強斗狠、殘害群眾、對抗政府,對東興市區(qū)域及東興市的走私領域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東興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以及東興市的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廖樹宙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是組織的骨干成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暴力劫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巨大;組織他人在交通要道持槍聚眾斗毆;伙同他人為打擊報復舉報群眾而使用暴力手段挾持他人,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實施了毆打及打砸他人車輛的行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向他人強行索要財物,數(shù)額巨大,應當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并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的多起違法犯罪事實逐一審理,因案情重大復雜,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關鍵詞: 違法犯罪 公訴機關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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