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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頭條!高效解紛 浙江龍港試行行政異議制破解“兩多”難題

時間:2022-09-18 08:42:28    來源:法治日報    

“行政爭議未經(jīng)行政機關處理的,可以引導起訴人申請由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先行處理?!?021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提到。

今年4月,浙江省龍港市人民政府和龍港市人民法院結合《意見》要求,開始試行行政異議制度,為行政爭議實質(zhì)性化解開辟新路,有效破解行政爭議發(fā)案量和行政機關敗訴量“兩多”難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jù)統(tǒng)計,今年4月至7月,以龍港市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總數(shù)34件,月平均收案數(shù)環(huán)比下降72.4%;行政機關敗訴率較2021年下降了2.97個百分點。行政訴訟案件收案數(shù)、行政機關敗訴率呈現(xiàn)“雙降”態(tài)勢。

高效解紛,頭天起訴次日結案

“效率真的很高!”繆先生對不久前體驗的行政異議制度打了高分。

幾個月前,繆先生不得已去“民告官”,此前他的母親遭遇了一場交通事故,醫(yī)治花了3000多元,但他們沒有得到肇事者的賠償,連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也遲遲沒拿到。根據(jù)律師意見,要解決問題得分兩步走:先通過行政訴訟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后再打民事官司向肇事方索賠。

繆先生回憶,當時在龍港法院辦理立案手續(xù)時,窗口的工作人員便告知可以先走個“異議”,將案子轉到交管部門先行溝通處理。

“我當場就同意了,只要能拿到賠償就好?!笨娤壬f。

啟動行政異議程序后,交管部門雖然在責任認定書的送達上有爭議,但認為自己的工作的確有瑕疵,如果打官司,敗訴的可能性很大,與其等著判決,不如及早糾正。于是,交管部門組織了調(diào)解,次日肇事者就履行了賠償義務。

“高效”“快捷”,這同樣是律師黃躍亨對行政異議制度的最直觀感受。此外,他還認為,這項制度讓當事人能夠跟行政機關講法理之外,還可以講情理,而這恰恰是在專業(yè)、嚴肅的行政訴訟法庭上不太可能出現(xiàn)的。

雙方共贏,解鈴還須系鈴人

行政異議制度試行以來,龍港市行政機關迅速行動。龍港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時出臺了行政異議制度操作規(guī)程,對異議的整個流程進行進一步細化規(guī)范。

近日,該局查處了一個無證經(jīng)營的小吃店,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主動告知當事人可以申請異議。小吃店的店主金師傅在收到處罰決定的當天口頭提出了異議申請,認為處罰金額過高。幾日后,該局作出《行政異議答復書》,認可了金師傅提出的要求減輕處罰的理由。這意味著金師傅不再需要通過“對簿公堂”的方式來實現(xiàn)自己的訴求。

除了當事人嘗到了柔性解紛的甜頭,行政機關也有所收獲。

交管部門是行政爭議較為高發(fā)的部門,但相當一部分爭議事實簡單。龍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副隊長王昭鉆坦言:“異議制度可以幫我們減少很多復議、應訴帶來的負擔,也給了行政機關及時糾錯的機會,減少敗訴率?!笨娤壬赣H交通事故一案便是很好的例證。

“司法實踐中,我們遇到過不少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的案件?!庇羞^多年行政審判經(jīng)驗的龍港法院院長董忠波說,“有些原告甚至只為一口氣、討個說法而起訴行政機關。解鈴還須系鈴人,這些糾紛由行政機關和原告先行溝通處理效果會更好。”

過濾分流,構建三級解紛體系

行政異議制度是行政案件訴源治理的有效舉措,按照行政異議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龍港市區(qū)域內(nèi)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向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提出行政異議;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復議機關和法院在受理案件時經(jīng)當事人同意,也可以將爭議移交行政機關先行處理。

據(jù)悉,4月至今,龍港市行政機關累計發(fā)出行政異議告知書441份,僅通過法院引導當事人向行政機關提起異議的行政爭議有36件,其中17件成功化解后未進入訴訟程序。

“行政異議制度的意義就在于為行政機關和相對人搭建了直接對話平臺,可直抵矛盾的源頭,有利于節(jié)省救濟成本,從實踐上看,很多行政訴訟案件,‘告官’是為了進一步維權做準備,并不能直接解決真實訴求,往往形成連環(huán)訴訟,浪費了司法資源?!倍也ㄌ貏e強調(diào)。

在此基礎上,如果當事人堅持走訴訟途徑,或者在申請異議后還是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內(nèi)繼續(xù)復議、訴訟救濟,且起訴期限不受此前異議程序的影響。

如此,異議、復議、訴訟,構成了行政爭議三級分層化解體系,而異議制度發(fā)揮了過濾、分流的作用,將部分爭議徹底化解于前端。

目前,溫州市委政法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已聯(lián)合發(fā)文推廣龍港行政異議制度,以進一步規(guī)范行政行為,破解行政爭議發(fā)案量和敗訴量“兩多”難題,促進行政爭議實質(zhì)性化解。

關鍵詞: 行政機關 行政爭議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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