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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半2379件侵犯個人信息案宣判 泄露無處不在

時間:2018-07-05 16:59:13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亟需加快推進

制圖/李曉軍

打著房地產咨詢服務公司的幌子,卻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利超過5萬元。近日,河北省淶源縣男子王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這起案件背后,是我國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高發(fā)態(tài)勢。廣西律師林仁聰通過法律智能操作系統(tǒng)搜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fā)現,2014年以來,全國法院公開的一審宣判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為2379件。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高發(fā)態(tài)勢,除了加大懲處力度之外,更為主要的是,加快推進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從源頭上保護個人信息。

4年半宣判2379件案件

王某是一名90后,大學畢業(yè),曾在北京一家信貸公司上班,在此期間掌握了不少他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機號碼、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及征信信息等。

2016年10月,王某回到河北淶源縣城后,在一居民樓租賃房屋,成立一家房地產咨詢服務公司,組織多名業(yè)務員利用電腦、手機通過QQ、微信在網上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每條信息的價格1元至4元不等。

2017年6月深夜,當地派出所接到報案稱,某小區(qū)一棟居民樓內有人喧嘩擾民。

民警出警后到達現場發(fā)現,雖然時值半夜,該房間內仍有10人聚集,有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遂帶回審查。

不久,王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接著被執(zhí)行逮捕。

今年2月,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王某等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今年6月20日,淶源縣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認為王某等人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從中非法獲利超過5萬元,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其中,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這樣的案件在信息大爆炸時代屢見不鮮。

“我們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各種各樣的推銷電話,甚至是詐騙電話和信息。前幾年,幾天接到一兩個這樣的電話,而現在,每天接到幾條、十幾條推銷、詐騙電話信息是常態(tài)。”廣西律師林仁聰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林仁聰發(fā)現,這些電話中,有推銷商鋪、住宅、保險、股票、無抵押貸款的,還有邀請參加會議、評獎,甚至為小孩報興趣班的,形形色色。“有時候,你剛買了房,就會有銷售人員通過電話精準地向你推銷裝修服務”。

林仁聰通過一款鏈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法律智能操作系統(tǒng)統(tǒng)計發(fā)現,2014年以來,截至2018年7月2日,全國法院公開宣判的一審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為2379件。

首都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劍波對《法制日報》記者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逐漸增多,說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經形成了一個黑色的產業(yè)鏈,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侵犯可以說是全方位的。

在王劍波看來,數據也說明,近幾年來,司法機關加大了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打擊力度。

案件數量呈爆發(fā)式增長

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就增設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用于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到了2014年10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次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兩個罪名進行了合并,統(tǒng)一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林仁聰使用上述智能法律搜索工具統(tǒng)計發(fā)現,2014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一審案件有292件;2015年,這一數據為270件;2016年,這一數據為309件。

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2016年,公安部部署開展了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

根據公安部發(fā)布的數據,全國公安機關2016年共偵辦各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188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261名。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guī)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前兩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屬于情節(jié)嚴重。

根據林仁聰的統(tǒng)計,2017年,全國法院一審判決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達到1018件,是2014年的3.5倍,是2016年的3.3倍。今年以來,截至2018年7月2日,一審宣判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為489件。

“我們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數量日趨增加,近年來呈爆發(fā)增長趨勢。”林仁聰認為。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銷售和裝修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集中的領域。

2017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對轄區(qū)內多家中介和裝修公司突擊檢查,查獲了10萬余條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隨后刑事拘留21名涉案人員。

2017年10月,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通報稱,警方偵破一起部督案件。

經警方調查,無業(yè)人員肖某、徐某通過向售樓部和物業(yè)公司工作人員購買、交換等方式收集泉州、晉江等地小區(qū)業(yè)主個人信息近50萬條,并以每個小區(qū)6000元至8000元價格賣給裝修建材公司非法獲利。

在上海,今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突襲一家承接江浙滬等地各大樓盤銷售業(yè)務的房產中介公司,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查獲20余萬條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

……

根據林仁聰的統(tǒng)計,在2379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中,明確涉案對象為中介的有58件,明確涉案對象為裝修領域的有63件。

“房屋銷售和裝修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集中領域。”林仁聰說,一些開發(fā)商的銷售部門和專業(yè)銷售代理公司,大量獲取目標人群的電話信息和房屋信息,進行電話營銷。而裝修公司,除了通過上述手段獲取信息外,還通過售樓人員、開發(fā)商的合同管理人員等,第一時間獲取業(yè)主的買方信息,在房屋交付后立即開展精準電話營銷。

在林仁聰看來,一些售樓人員和裝修業(yè)務推銷員,以為自己只是一般業(yè)務員,不會涉嫌犯罪。事實上,不管是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還是普通業(yè)務員,都有可能因電話營銷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信息泄露途徑無處不在

今年以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仍在不斷發(fā)生。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崇左市公安機關通報了當地警方偵破一起特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案件涉及6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涉嫌侵犯公民信息超過20億條。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據警方介紹,當地公安機關去年6月在工作中發(fā)現,有大量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在崇左市出現異常登錄情況,同時有外省公安機關請求當地協(xié)查疑似存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線索。

鑒于案情重大,崇左公安機關組建了專案組全力偵辦,并將案情及時上報。經多方偵查取證,專案組端掉了藏在一處居民小區(qū)的團伙窩點。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以每100萬條信息100元至200元的價格,向不法分子收購大量各類郵箱賬戶和密碼等公民個人信息,進行數據處理后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打包銷售。

在廣東,近日,廣東省公安廳召開“凈網安網”專案收網行動發(fā)布會通報:在嚴厲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黑灰產業(yè)鏈條行動期間,共打掉團伙40余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80余人,繳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1.2億多條。

……

那么,我們的信息是怎樣被泄露的呢?

在林仁聰看來,信息泄露的途徑和方式有:行政管理部門和企業(yè)“內鬼”倒賣信息、木馬病毒竊取信息、利用網站漏洞盜取信息、免費WiFi竊取信息、二維碼暗藏“黑手”竊取信息、登錄密碼簡單統(tǒng)一易被破解泄露信息、電腦和手機維修時被竊取信息等,“不法分子竊取信息后,將這些信息進行倒賣、交換”。

在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看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背后,是要關注信息不要被濫用的問題。

劉德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每個人的信息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需要保密的信息,這攸關個人名譽尊嚴;另一類是日常社會交際交往的公開信息,比如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這類信息被無數節(jié)點暴露,不存在保密的問題,但現在的問題是,這類個人信息被廣泛濫用了。

“法律所需要規(guī)制的是,個人信息如何不被濫用。”劉德良認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有賴于國家法律的保護,因此,國家應及時加快推進出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法制網記者 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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